2020-02-27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指南
党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转接。在办理过程中,许多党员容易混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的概念。
党员档案是指党员自提交入党申请直至发展成熟到成为正式(预备)党员一系列的材料,也叫党员材料。成为正式党员后,党员档案密封,与党员本人人事档案一起存档,单位党组织不予保留。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党员人事关系与组织关系必须保持一致,不允许有脱离的情况。已经离职的党员必须转到新的党组织中去接受教育、参与组织活动。
党组织关系转入
需要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组织关系介绍信
① 由京外组织转入:
抬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去向:中共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
② 由京内组织转入:
抬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东湖街道工委,去向:中共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
2、原组织单位开具的党费足额缴纳证明
按照北京市《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京组通[2016]41号)要求原组织单位开具党员自2008年4月以来党费足额缴纳的证明。
3、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所有带*号选项为必须填写的项目)
【点击下载】关于XX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的证明.doc
【点击下载】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doc
党组织关系转出
需要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请提供关系接收单位全称。全称包括接收单位上级党委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基层组织名称(即介绍信“去向”)。介绍信“抬头”和“去向”请务必向接收单位询问清楚,确保信息无误、无缺失,介绍信可接收。
拿到纸质介绍信的党员,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前往接收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回执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传真号 010-82847309),收到回执后组织关系即转接完毕。
最新规定
根据党中央“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要求,现在北京市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已完全在北京市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北京市范围内组织关系转接无需纸质文件,网上系统内提出申请、各级审核、确认接收。
转至京外的党员:待网上系统内转出程序完成后,由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朝阳区区委组织部领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一般为30天)至接收单位办理转入手续,新单位接收后及时寄回介绍信回执单。
京外转入的党员:将原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大地集团党委,由集团党委工作部录入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接收工作。
党组织关系转出流程: